陽西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西府告〔2023〕8號
依據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陽江青洲五、青洲七海上風電場海纜集中送出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》(粵府土審(授)〔2023〕20號),于2023年2月2日同意我縣征收織上洋鎮石門村石門經濟合作社、石門村河北經濟合作社、石門村新安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9.6567公頃,使用國有土地0.0065公頃,合計9.6632公頃土地作為陽江青洲五、青洲七海上風電場海纜集中送出工程項目建設用地?,F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建設用地項目名稱:陽江青洲五、青洲七海上風電場海纜集中送出工程項目。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:上洋鎮石門村石門經濟合作社、石門村河北經濟合作社、石門村新安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(具體以征地紅線圖為準)。
三、被征地單位及面積:上洋鎮石門村石門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7.8514公頃、上洋鎮石門村河北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0.6981公頃、上洋鎮石門村新安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1.1072公頃。
四、被征土地補償、安置補助標準按《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》(陽府告〔2021〕9號)執行。上洋鎮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67.50萬元/公頃(其中園地51.975萬元/公頃、林地30.375萬元/公頃、建設用地67.50萬元/公頃、未利用地27萬元/公頃),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按《陽西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〈陽西縣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規定(2022年修訂)〉的通知》(西府〔2022〕4號)執行。
五、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:發放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。
六、請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天內,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,到上洋鎮石門村民委員會辦理征地補償登記。不按規定辦理登記的,不列入補償范圍,請互相轉告。
該項目已于2021年7月21日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,自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之日起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;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,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。
七、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,應當依法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,并依法組織實施。
八、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,公告期限為30天,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(授)〔2023〕20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 1.陽江青洲五、青洲七海上風電場海纜集中送出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圖.pdf
2.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陽江青洲五、青洲七海上風電場海纜集中送出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》(粵府土審(授)〔2023〕20號).pdf
陽西縣人民政府
2023年2月20日